十部委联合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2-26 |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今天联合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 1 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 2022 年 6 月底前,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根据《方案》,今年还要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有关企业违法违规回收和利用医疗机构废弃物等行为。《方案》强调,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转移或自行处置情况。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行政审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等。 |